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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2002年曾纳入国家立法计划为防权贵世袭qtxd2ewf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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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2002年曾纳入国家立法计划


    为防权贵世袭


刘浩9月27日接受大智慧通讯社专访,就社会热议的遗产税在中国的历史沿革、当下存在的认识误区、今后改革方向等一一作出阐释。


    据刘浩介绍,本世纪初中国一项关于居民财产的调查显示,当时基尼系数就已超过0.5。目前社会各界同意或反对征收遗产税的声音都有,出发点各不同。“是希望建立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还是建立权贵世袭的经济体制”,他认为这才是分歧的实质。


    刘浩现担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副院长。今年3月,该院曾发布《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课题研究报告提出,遗产税改革是中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推进遗产税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


    2002年遗产税曾纳入国家立法计划,但最终错过改革有利时机*


    据刘浩透露,2002年,国家已将遗产税列入了当年的立法计划。年内,财*部、国税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务院体改办曾对此进行了共同研究。据他回忆,当时的财*部和税务总局都同意推进遗产税改革,并已进行了一定准备。“但后来可能是因为时间较紧,加上换届因素,最终错过了这一改革的有利时机。”


    其实早在1990年,国家税务局在《关于今后十年间工商税制改革总体设想》里正式提出了开征遗产税的设想。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


    刘浩介绍,那些年中国改革总体力度比较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遗产税就是重要的财产税制设计之一。据其介绍,近几十年“收入差距扩大”也分两种情况,征收遗产税的阻力背景已变。上世纪90年代初,国内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当时的普遍现象是体制内人群收入不如“下海”人群,当时提出遗产税有调节收入差距的考虑。但近十几年来,分配格局变了,体制内有特殊地位和垄断地位的企业和个人成为高收入主要群体,因而“收入差距”性质已变,且更进一步扩大,特别是“以财生财”已成为当今社会贫富分化重要原因。


    2012年,受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委托,刘浩所在的北师大收入分配研究院启动了关于遗产税开征的研究课题。今年2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再次提出“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3月初,课题组选择发改委《意见》出台后、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发布研究成果,希望遗产税问题引起社会的关注与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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