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白癫疯怎么治疗阜阳腐败窝案,请为法律掬把泪
作者:张若渔司法,仰仗着法律的荣耀审判那些贪官污吏,与其说我们看重的是一种正义的结果,其实毋宁说是一种正义的存在。正是司法这种坚定的、一以贯之和无时无处不在的存在感,奠定了人们对司法的信心,同时也构成了司法声望的源泉。相反,如果司法只给出一个正义的结果,却无力把这种纸面上的结果点滴化为铁的事实,那么,司法的权威必然折损,人们对司法的信心必然流失,阜阳中院腐败窝案一审判决的遁入虚无,诚可作为一个显豁的见证。2007年1月底,震惊全国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腐败窝案相继作出一审判决,阜阳中院先后三任院长尚*、刘家义、张自民被判入狱。然而,尽管腐败窝案判决已经一年有余,一些行贿者却毫发无损,仍然戴着买来的“乌纱帽”。(《中国青年报》3月31日)无疑,这是令人错愕的一幕。阜阳中院腐败窝案,一审判决明正典刑已一年有余,但各路行贿者却依然毫发无伤、稳坐钓鱼台,简直让人跌破眼睛。这考验的显然不是公众的心理承受力,而是想象力。如果没有新闻报道,我们绝不会想到,像这种震惊全国的大案,在反腐利剑高悬、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竟然会有这样匪夷所思的结果!为什么会有这种结果?据知情人透露,此案“受牵连的干部达八九百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200多人,其余也都是副科以上干部。这些干部,有少量人受贿,大多数是行贿买官办事者。”由此不难揣测,阜阳市有关方面面对如此人多势众的行贿人群,处理起来产生了“畏惧感”,而这也就导致了他们宁肯牺牲法律立场,也要守住“稳定”立场。所谓“如果大换血,将导致一些部门瘫痪,要正确把握度,毕竟培养一个干部也不容易,要给他们一个自新的机会。”是也。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思维模式之下,司法判决终于形同空文,行贿者俨然法不责众。在訾议当地*府*治权衡心理侵蚀法律权威的同时,或许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积非成是、积少成多的行贿行为,在当地已经形成一种坚不可摧的威势,拥有强大的力量胁持法律并化约*府肃贪的意志。然而,法律的权威、司法的公正,是绝不能被随随便便牺牲的。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司法判决沦为笑柄的结果,必造成可怕的后果,迄今之后,谁还忌惮于法律而不去行贿?事实上,恶果已经酿成,据报道,阜阳市纪委2006年和2007年春节都曾专门派人守在市委、市*府家属院门口盘查送礼者,但“大家都不带东西了, 换成代金券和银行卡了”,法律不被尊重的恶劣后果,昭然若揭。看上去,牺牲法律尊严而谋求官场稳定的想法,实在太过幼稚。一旦法律被牺牲,不仅清官与贪官之间的界限模糊了,就是监督者之于被监督者的道德优势与管制合法性也荡然无存。可以这么说,一个社会可以承受哪怕是罄竹难书的罪恶,但就是不能承受黑白之间界限的消失,这才是社会秩序崩溃的真正风险。一个负责任的*府,一种真正公义的法律制度,无论遇到什么艰难险阻,都应该有信心、有勇气,面对不法分子斩钉截铁地喊出那句话:实现正义,哪怕天塌下来。 相关评论阜阳法官“腐而不倒”的怪相买来的官帽为何就摘不掉阜阳腐败窝案行贿者何以还能安戴官帽不能让集体腐败逆风飞扬行贿者连任:一条荒唐的窝案尾巴荒诞到极致的 “官场现形记”!行贿者何以被最大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