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启胜一行四人,深入牡丹江中院、宁安市法院、东京城办案点开展调研。
牡丹江中院
调研组听取情况汇报
在牡丹江中院,调研组听取牡丹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常禄的工作汇报。
宁安市法院
东京城办案点
近年来,牡丹江中院按照省法院提出“减假暂”案件“三个百分百”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减假暂”案件质效。继续加大与检察院、监狱的沟通联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减刑、假释工作实质化办理的意见(试行)》《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方案(试行)》,明确各自职责、工作重点及工作内容,确保牡丹江辖区减刑、假释工作取得实效。
牡丹江中院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和环境资源法庭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办案点、工作站职能作用,打造无讼乡村、无讼社区。积极推行“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将纠纷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于村屯。按照“一庭一特色”工作要求,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办案点、工作站深入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定期开展巡回审判,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发展,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
王启胜副院长要求,一要做好警务安保,筑牢安全防线。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忧患意识,以最严工作标准、最高工作要求,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从严从细抓好各项工作,打造放心安全的诉讼环境。二要持续推进“减假暂”案件“三个百分百”目标争创。牡丹江中院要继续挖掘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提升“减假暂”案件质效,不折不扣完成省院要求,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实现。三要强基固本,推动人民法庭和人民陪审员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矛盾化解中前沿堡垒作用,推动司法资源向街道、乡村、社区下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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