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警
走!去缅甸打工,月入过万不是梦
来!上缅甸发展,带你过纸醉金迷的生活
......
快醒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
缅甸不是天堂圆不了你的淘金梦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随着国内对电信诈骗的重拳打击,国内的诈骗团伙,纷纷转移到境外,特别是与云南相临的缅甸和柬埔寨地区,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场的栖身之地。由于犯罪团伙需要大量的实施诈骗的“打工人”,他们便以“高薪招聘”广告吸引或是直接诱骗,从国内引诱一些年轻人,以偷渡方式到柬埔寨、缅甸实施犯罪。
今年以来,牡丹江宁安市公安局持续打击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重点打击从境外偷、私渡回国以及与偷、私渡相关连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力输送带”。
近日,宁安市公安局马河派出所接到线索,马河乡金坑村村民吴某(化名)及其亲属涉嫌偷越国边境,马河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摸排工作。
年7月29日,在刑侦大队、第五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马河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吴某、陆某、张某抓获。经讯问,三人对其偷越国边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过讯问得知,一次偶然的机会吴某在网络上添加了陌生人徐某为好友。徐某声称缅甸“遍地黄金”,有大把赚钱的机会,他可以带着吴某去缅甸做买卖、发大财,但前提是吴某需要在徐某的指挥下,偷渡到缅甸....吴某信以为真,便将这等“好事儿”告诉了亲属陆某(化名)和张某(化名),三人一拍即合,随即动身前往云南和缅甸的交界处。
然而到了缅甸后,与三人的想象截然不同,所谓的赚大钱、发大财竟然是协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如不妥协或服从,三人需缴纳高额的“赔偿金”,若没有钱支付,将面临“暴力威胁”与“极端恐吓”....
无独有偶,近日,东京城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对东京城镇涉嫌偷越国境活动的嫌疑人开展调查。经分析研判,于8月13日将犯罪嫌疑人狄某(化名)、李某(化名)抓获。经讯问,二人对其偷越国境到缅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犯罪嫌疑人狄某、李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任何被高薪诱惑招聘至境外的人员,在出境后都将面临着被犯罪集团拘禁虐待、敲诈勒索等伤害,且在境外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回国后也将受到法律严惩。
也请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偷越国(边)境行为可能导致境外疫情输入传播的危害,发现偷渡活动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二十一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收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门神圣不可侵犯
广大市民切记不要偷越国(边)境
及为偷渡客提供帮助
莫要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