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安市法院审理了三起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农药废弃物回收民事案件。
年5月,贺某从某服务部购买了农药,农药用完后,贺某担心随意丢弃空瓶会造成污染,便找到经销商,希望其对农药空瓶进行回收。但经销商因不了解相关法律及政策要求,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为了妥善解决此事,贺某和遇到同样困扰的王某、张某分别向宁安市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经销单位协助其对农药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宁安市检察院接到三份申请书后,向宁安市法院分别提起支持贺某、王某、张某起诉的案件。宁安市法院民二庭法官赵娜接到案件后,迅速联系三个销售单位的负责人,耐心地向他们说明农药废弃物处置不当会对大气、水质、土壤造成影响及污染,也会对人畜安全留下隐患。同时,还深入浅出地向他们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庭审过程中,赵娜法官以案释法、答疑解惑,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终于促成三起案件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三个销售单位均同意回收各农户的农药空瓶及空袋,并当庭回收完毕。
三起案件的顺利审结对提升百姓环保意识,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起到了积极的教育和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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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安市法院
原标题:《农药空瓶“有家难回”,看宁安市法院如何助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