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根据卫生部2003年09月24日发布并于2004年05月01日开始实施的标准号为“GB19298-2003”的《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来看,对饮用水感官指标中“肉眼可见物”项目的要求均为“不得检出”。
人际交往25条重要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