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年宁安市公开招聘社区
工作者部分内容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经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公告内容进行调整,以新发公告为准。
特此说明。
宁安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2月4日
年宁安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保证社区有充足力量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群众工作,根据牡丹江市委组织部、牡丹江市民*局《关于推进社区工作者满额运行的通知》精神和《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牡办发〔〕29号)要求,经宁安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社区工作者专职工作岗位,计划招录27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限宁安市城区内户籍或长期在宁安城区内定居;
2.年龄满18周岁(年12月3日以前出生),不超过35周岁(年12月3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2年以上本地社区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到45周岁(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5.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4、受*纪、*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5、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策规定应回避的情形;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宁安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审核备案、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宁安电视台、宁安门户网站、宁安市城乡社区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