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
城市又被重新按下了“播放键”
我们的生活也渐渐的回归正轨
然而
万万没想到
一些不法分子竟然也想蹭一下
复工复产的热度
不惜铤而走险
想要冲一下“业绩”
近日,宁安镇第四派出所接到王某报警,称其在宁安镇小市场买菜时,放在自行车车筐内的双肩背包及包内现金和手机等物品被盗。
接到报警后,第四派出所立即联合情报大队,对案件展开调查。
民警经过大量工作,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为宁安镇居民霍某。4月24日,民警在霍某的家中将其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霍某如实供述了盗窃王某双肩包的犯罪事实。更让民警哭笑不得的是霍某说因为在疫情期间,人们都不上街,宅在家中,所以一直没有“开张,”自己的兜里已经是“山穷水尽。”而这几天发现大街上的人又多了,所以想弄点钱花花。
目前犯罪嫌疑人霍某已被依法处理。
普法时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小编想说,做人切莫贪得无厌,不义之财不可取!且窃人财物就是违法犯罪,无论价值多少,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时也提醒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私人财物,多留意周围环境和人群,切不可麻痹大意,以防小偷有机可乘,顺手牵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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