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市公安交警支队通过逐步提高思想认识,以全面落实市局“五化”服务为推手,深入落实群众“办事不求人”便民措施,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和“电子档案”建设,让群众深刻体会到办事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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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放服”措施——有事就近可办
为推广扩大社会化服务,交警部门在市区规划覆盖半径不超过3公里的警企、警邮、警保、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代办点并组织实施。目前市区成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4家、成立警邮11个网点、警保11个网点、警医4家,整体服务半径达到了小于3公里的要求。
半径3公里服务圈
机动车
服务站
4家机动车服务站6个月共办理业务笔
警邮
11个网点打通偏远地区“末梢”警保
11个网点将“点多线长面广”的优势不断放大
警医
排队时间断了、百姓的抱怨少了、服务效率高了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自4月末成立以来,6个月时间里共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近笔,为办事群众节省支出近20万元,节省时间小时。
为全面落实权限下放,下放了进口机动车查验核查权至县区大队,在绥芬河、宁安市交警大队开通试点,总队开通核查权后已经实现进口机动车在县市直接落户。
此外,交警部门根据我市机动车销售企业条件,依据机动车登记代办点工作规范,选定了中信机动车销售有限公司、通达机动车销售有限公司、鸿达机动车销售有限公司开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实行带牌销售。6月,又开通了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登记服务站,8月开通一家机动车检测登记服务站,截止9月27日,代办点已经办理机动车带牌落户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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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电子档案”——打破城域限制
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办理转籍的车辆,申请人不再到转出地车管所交验车辆、提取档案,只需直接到转入地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档案资料以电子化方式在转出地、转入地车管所之间实现网上转递,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变两地往返为异地办结。经过城市试点后,公安部交管局于年5月1日起,在全国个城市推行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牡丹江市成为黑龙江省三个试点城市之一。至此,机动车所有人在试点的个城市间迁出、迁入的,直接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车辆异地转籍登记,无需再到转出地车辆管理所交验车辆、提取纸质档案。
与此同时,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借此契机,对原有的机动车电子档案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电子档案系统,能够满足电子化转籍的需要。升级后的电子档案系统能够保证牡丹江地区的机动车所有人在全区任何车管所都能办理所有车辆业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涉车业务,解决以前因为车辆档案在不同车管所保管、所有人需要到登记地办理涉车业务的难题,真正让群众得到便利。
(来源:牡丹江公安交警支队)
编辑:芦燃
审核:李吉南魏丽霞
发布:牡丹江市公安局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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