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全市城市居民: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合作,宁安市首批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已经制作完成。现将社保卡发放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卡范围
凡是具有宁安市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包括中省直单位职工、外地来宁安工作(务工)已在工作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人员(出生28天以内的儿童、森工和农垦系统人员不在范围),已经采集社会保障卡信息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还没有采集相关信息的人员,以及虽然采集了信息但由于信息向省传输过程中出现错误的人员,需本人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采集(核对)信息,由省分批制作社会保障卡,在以后批次陆续发放。年元旦后还未完成采集信息的,制作社保卡将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二、发卡程序
1.在宁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加养老保险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参加过年省机关事业工资水平测算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社保卡由中国银行宁安支行工作人员上门集中发放,具体时间、地点以单位通知为准。
2.其余人员(包括未在宁安参保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在单位集中采集信息时未及时采集信息、后期自行补采信息的人员)社保卡在中国银行宁安支行营业部(宁安市镇通江路号)设专门窗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可以通过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