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报告
宁安市人民检察院
8月14日上午,在宁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宁安市人民检察院*组书记、检察长王永琳向大会作的《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下午的大会表决中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获全票通过。
★年工作回顾★
年以来,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府*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贯彻执行“讲*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新要求,以高度的*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履行市委决策部署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以检察监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法治清明的新期待。
以做优“营商环境”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擦亮窗口,全力提供服务型检察保障。案管部门推行“一站式”服务,推进律师预约平台多元化;运用实用软件系统,围绕办案的关键环节,搭建信息平台,实现综合业务部的智能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精细化运行。控申部门严格落实“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的庄严承诺,对群众向检察机关提出的合理诉求,无论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程序性问题一律在7日内回复,实体性问题3个月内公开答复。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举措,完善检企经常性沟通联络机制,动态掌握企业需求,促进市场主体立恒心、增信心。
精准监督,助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以“精准化”为导向,重点打击处理多家涉黑恶贷款公司,极大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辖区全境形成较强震慑作用。院领导分别与四家民营企业对接,确保随时沟通,及时回应企业诉求。
破网打伞,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推进。坚守罪刑法定,秉持客观公正,突出办案质效,确保打准打实。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注重发挥头雁效应,检察长担任公诉人对宁安市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坚持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引导公安固定证据,建立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分案、优先办理”绿色通道,落实快捕快诉。始终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全年办理涉恶案件5件。坚持精准办案和打击“保护伞”同步进行,发现并向市扫黑办移交案件线索19件,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8份。
以做新“刑事检察”推动平安宁安建设纵深发展
全面推行捕诉一体,认罪认罚比例不断上升。注重加强诉前主导、审前过滤,降低退补率,提高办案质效。以罪刑相适应原则为标准,以宽严相济刑事*策为指引,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导作用,认罪认罚比例居牡丹江地区第一。认真查找办案中“案-件比”反映的不足和差距,组织干警开发“刑事案件量刑小程序”,在精准化量刑方面做出有益探索,2次在全省经验交流会上推广经验,1次在农垦分院进行现场交流。紧盯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牵头市金融办、公安局联合检查辖区内小额金融贷款市场,就“非吸”“套路贷”等涉黑涉恶犯罪情形再宣传。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类法治宣传活动,介绍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网络传销、金融诈骗、防范侵权等法律知识,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注意识别非法集资,通过以案说法,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和危害性,教育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理财观。
担任法治副校长,实践平安校园建设社会担当。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年3月初,在宁安市第一中学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法治教育讲座,全体检委会委员与各校校长顺利对接。4月,院检察官陆续走进全市各中小学校,切实承担起“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职责。9月,与市教体局在全市58个中小学、幼儿园集中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挂牌活动,开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以做实“公益诉讼”推动服务民生再上新台阶
有力开展专项公益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园食品安全”、“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公益保护”等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开展专项活动。特别在“校园食品安全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中,成立专案组全面摸查全市学校内设食堂、超市及向学校提供配餐的配送单位,发现6类15个问题个线索供省院参考,获得上级院高度赞扬。
不断增强检察建议刚性。举行首次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宣告活动,特邀人大代表、*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媒体代表参加此次活动,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展示检察建议的规范性、严谨性,彰显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权威,加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力度。全年检察建议公开宣告4件,办理行*公益诉讼案件16件,制发检察建议16份,件件得到整改落实。
以做强“品牌*建”推动队伍素质整体大提升
始终坚持*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自觉将“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活动。坚守意识形态阵地,统筹做好检察工作、检察文化和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全年发布稿件篇,被国家级媒体正义网刊发2篇,检察日报刊发1篇,人民法治网转发5篇,省级媒体转发12篇,牡丹江市级媒体转发65篇;检察信息被省院转发9篇、市院转发11篇。
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石。以“队伍建设年”为契机,开展“‘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夯实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实践好监督者接受社会监督的责任担当。打造“四个铁一般”过硬检察队伍,10月12日,院*组和干警代表深入沙兰镇治安村,开展送法下乡、志愿服务、走访扶贫等主题活动。
加强*组织*治功能。落实“*建带队建、队建促*建”工作思路,加强*建品牌创建工作。7月初,开展“重温入*誓词、重走抗联路”实践活动。10月10日,集*建室、电教室、远程庭审室、远程提讯室、公开宣告厅、图书室、心理疏导室于一体的综合办公区正式投入使用,其中*员活动中心多平米,旨在擦亮“正义之剑”*建品牌,打造集*员交流学习、开展支部活动、展示检察文化于一体的“*建+”教育基地。
以做好“改革创新”推动检察事业再续新篇章
履职尽责,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展“检察综合治理”专项活动,找准检察工作与*委中心工作、社会发展大局、生态公益保护、人民群众福祉等重点领域对接的切入点,实施36个系列活动,全方位推进平安宁安、法治宁安建设进程,拓展了检察权的社会应用。
创新发展,检察理论研究再添殊荣。深入乡镇、村屯、学校开展多课题调研,重点对乡镇检察联络室职能发挥、扫黑除恶线索排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检察综合治理、“送法进校园”、公益诉讼等工作,深入听取来自基层的声音,体会基层工作实际和现实治理难题,立足检察实际提出指导意见。先后有1篇论文在第二届黑龙江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获得二等奖并入选年会论文集、1篇调研报告在《龙之剑》刊发、1篇征文荣获检察日报和《检察调研与指导》共同授予的优秀奖。
敞开大门,在人民监督下守初心、担使命。全年共走访企业10次,召开检察开放日3次,检察长上门联络省人大代表3次,邀请人大代表、*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征求意见、民主评议累计56人次。9月29日,接受市*协民主评议,重点围绕队伍建设、工作作风、工作任务、廉洁自律、协商民主五个方面进行汇报,与会委员纷纷表示我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犯罪上有力度,在公益诉讼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上有作为,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上有创新,在打造“四个铁一般”队伍建设上有特色,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上有诚意。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宁安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稳进”、深化“落实”、持续“提升”,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推动宁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01
增强*治意识,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发展的新需求
02
增强责任意识,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03
增强法治意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向往
宁安市人民院将牢记*和人民的期待,认真落实中共宁安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严格遵循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奋力谱写新时期宁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新贡献。
供稿:综合业务部办公室
编辑:战昊杭审核: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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